買房小心“矮窮矬”
精明眼提示: 由于會所并非樓盤的必備設施,所以購房者并不能根據是否有會所或者會所的面積和規模來要求開發商予以賠償或者其他補償。很多的購房者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對于房屋內部的關注還是會稍微關注下,在配套方面往往就沒有關注太多,更沒有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的要求。所以對于配套比較在乎的消費者,最好能要求開發商在合同當中,將會所或者其他配套的情況寫入合同內,比如會所或者幼兒園等配套,其啟用時間、所有權歸屬、服務功能、服務對象等,做出明確約定,并且對違約責任做出約定,這樣就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矬使用年限大縮水 最近在一個樓盤購買了兩套公寓的G小姐有點煩,因為名下已經有兩套物業,限購之后她一直找不到投資出口。前段時間看到一個公寓,總價40多萬元,據銷售說,租金大約可以去到2000多元,她覺得回報率還蠻高的,所以興高采烈地買了兩間公寓,還高興地介紹了另外一個朋友去看樓。 她告訴記者,她的朋友做事比較仔細,問到使用年限的問題,銷售人員告訴她朋友,這是商用物業,土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要兩年后交樓,交樓的時候,大約還剩下35年的使用年限。G小姐一下子頭皮都麻了,她之前沒有仔細去考慮年限的問題,就覺得這個公寓超級劃算,所以才一口氣買了兩套,沒想到房子的使用年限這么短。在記者的提醒下,她翻查了合同才發現,合同中有明確指出房屋的使用年限,這讓她懊悔莫及。 精明眼提示: 房屋使用年限的問題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關注,但是總是有不少的消費者吃了虧,其主要的原因是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像上面提到的G小姐,她在咨詢銷售人員的時候,就沒有提到公寓使用年限的問題,之后再簽訂合同的時候,又沒有仔細看合同,所以才導致最后糊里糊涂買了只有35年使用期限的房子,而且合同是白紙黑字寫明的。 據記者了解,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根據土地的性質不同而不一樣。由于從拿地到建設以及收樓,通常都需要3~5年時間,有些土地可能是二手轉讓的,或者是沉寂很久沒有開發的,使用年限會更加短一些。像G小姐購買的這個樓盤,是屬于商業性質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開發商是2009年拿地,要到2014年交樓,所以使用年限就只剩下35年了。要想避免類似的問題發生,最好是在購房前咨詢清楚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要仔細看清楚合同的條款,這樣就可以避免土地年限的問題出現。(記者 歐陽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