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面積那些事兒 買房需謹防五大縮水陷阱
配套縮水 配套相關細節要在合同中詳細體現 【案例】張女士看到某樓盤樓書的介紹:小區將設有1.5萬平米的高檔會所,有室內游泳池等設施。張女士很喜歡,于是當場就買了房。不料會所建成后嚴重“縮水”,面積不足4000平米,游泳池規模也很小。 【小編說】會所不是房產開發的必備設施,買房者一般也不能據此主張解除合同。許多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往往只關注房屋情況,忘了約定配套設施等相關條款,導致糾紛不斷。專家提醒說,對配套設施的約定要明確詳細的責任承擔,建議業主在簽預售合同時,把會所等相關的條款明確寫進合同,如會所的交付時間、所有權歸屬、服務功能、服務對象等,同時明確責任承擔。 年限縮水 簽約前弄清土地性質 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使用年限 【案例】2012年年初,李先生買下某爛尾樓續建工程樓盤,買之前他詢問了該樓盤土地使用年限,售樓小姐說保證是70年。后來簽預售合同時,他發現合同附件《房屋土地狀況》備注里寫著土地使用期限為1993年至2052年,該房屋使用年限竟不到60年,李先生大呼上當。 【小編說】有許多買房者不太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使用年限的具體區別。時下大多開發商是直接從政府部門受讓或從其他開發商那里轉讓而拿到土地的。買房者買房后,對該房屋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應為:原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減去開發商已使用的年限。友情提醒下,在看房選房的時候,就要注意問一下售樓處人員,這房子的拿地時間,這樣的話,產權年限還剩多少,在拿地時間上加70年就行了。如果售樓處人員連這一問題都無法為你解答的話,那建議還是先別下手購買。另外,小編還想建議買房者在簽約前,最好到相關部門就土地性質和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起始期限了解清楚。 小編來說說 房子到手的時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縮水了,如果你不是那么在意細節的買房者,那就可能會包容這樣的“縮水”陷阱,但如果你是一定的完美主義者,房子與原本想象的稍有出入,便寢食難安,那就要在買房前就事事小心、步步為營,要不很有可能買到一套自己不那么滿意的房子。希望以上五大案例能幫助到你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