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鋪合同藏貓膩 業主陷入維權困境
“國際奢侈品,世界名牌強勢入駐,你擁有產權,我來經營,你只需坐等收錢,省心省力做投資”,這是目前許多售后返租,統一經營類產權式商鋪為投資人描繪的“吸金”愿景。 在國家嚴厲的限購背景下,大量樓市投資的資金從住宅流向商鋪等商業地產,而魚龍混雜的地產商也爭相打出誘人的高額投資回報牌。面對鋪天蓋地的夸張宣傳廣告,不少投資者深感“亂花漸欲迷人眼”,各類糾紛也隨之層出不窮。 二手商鋪包裝后價格翻10倍 案例?? 廣州市民李小姐最近十分懊悔。由于自己輕信廣告草率買下高價商鋪,如今由于商鋪招商與此前開發商承諾相距甚遠,李小姐十分擔心自己一下子投入50多萬元,卻因木已成舟,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困境。 “開發商宣傳的時候說什么港澳產品批零一體化,結果我們花高價賣樓之后才發現純屬子虛烏有!”李小姐一手拿著星辰廣東港澳中心的宣傳海報,一手拿著業主代表寫的請愿書憤怒地向記者控訴,“我要告他們虛假廣告。” 惹來爭議的星辰廣東港澳中心位于廣州市越秀區的東風路,號稱是出租給港澳產品做批發零售的“東山鋪王”。在去年該項目的促銷廣告上,港澳產品的概念頗為誘人:“1月份第三屆香港潮流商鋪展5天33萬客流,吸金17000萬,4月份澳門佳堡酒庫香港塔羅花園水晶店搶駐廣東港澳中心,6月份廣東港澳中心現場盛大舉行‘香港澳門手信展’”。 然而,據購買了星辰廣東港澳中心商鋪的另一名業主代表王女士介紹,今年3月份交鋪后,6月份才有一家士多店開業,到8月份,招商進來的基本都是些“叫不上名的小商販”,根本沒有所謂的具備真實“港澳資質”的著名品牌。 星辰廣東港澳中心的宣傳海報顯示,其開發商為香港鉑譽投資和駿合機構,發展商為廣州瑞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據李小姐稱,香港鉑譽投資和駿合機構買入這些商鋪時單價不過1.5萬元/平方米左右,但出賣價卻高達每平方米10萬—15萬多元。 “我們就是認準了廣告中的銷售港澳商品和兩家香港公司,才會花每平米10多萬元的價格去買的!”王女士說,實際上,星辰廣東港澳中心并不是新樓盤,其原本是一個“爛尾”樓盤。空置的商鋪經人統一買下,轉手到香港鉑譽投資和駿合機構,重新包裝再度出售。 今年4月份,由于項目招商不力,擔心投資前景的幾位業主代表與該項目相關負責人交涉。在李小姐向記者提供的現場錄音中,王女士質問該項目負責人,“你們到底是誰在負責招商引資?我們就想知道香港鉑譽投資和駿合機構是否與這個項目有關系,是否有積極為這個項目進行招商,我們就只要一顆‘定心丸’”。 面對業主的擔憂,這位負責人卻語焉不詳,無法給出明確的回答,只是一再稱:“香港鉑譽投資和駿合機構都有為該項目投入一定的資源,但是我今天沒辦法提供一些證據給你們看,我的解釋無論信不信都由你們,那是你們的權力”。 在該項目的《商鋪買賣合同》中,雙方約定:如果業主沒有按時(2012年3月28日)前來辦理收鋪手續,從出賣人發出交樓通知書之日起15天視為已收鋪。如今,早已經付錢的業主們只能“被”收鋪,而他們所期待的火熱開業經營的場面看似遙遙無期。而業主們的焦急等待只換來了項目相關負責人的一句,“我們也想開業,計劃趕不上變化快”。 賣方以個人名義簽約 業主維權難 據業主代表劉先生稱,自己直到簽完合同后才發現,自己買的其實是二手商鋪,與其發生買賣關系的也不是什么香港大公司。劉先生調查發現,香港鉑譽投資的實際注冊資金才僅僅1萬港元,而合同上的代理機構——廣州瑞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其實際注冊資金也僅50萬元。 “這幾個所謂的開發商其實都是‘皮包’公司。”劉先生說,法律明文禁止開發商進行“商鋪返租”,但簽合同時,開發商卻以租金抵扣總購房款8%的方式,從業主手中獲得了兩年的經營權。如今業主們回過頭來,卻發現由于合同上賣方是個人名義的原業主,賣房的公司名義上并未違法。 “我們從2011年4月份買下商鋪開始到現在已經一年了,我就只想知道你們在賣給我們之前,有沒有去工商局辦《市場經營許可證》?”在4月份的現場交涉錄音中,王女士質問該項目另一負責人阮女士。 阮女士的回答是,“在消防經過驗收后,才可以辦《市場經營許可證》”。王女士表示,這意味著,原本合同約定3月交樓的商鋪,實際上一直到4月份連消防都沒有經過驗收,更遑論開始招商。 李小姐則面臨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在今年3月交鋪時,其尚在裝修的商鋪不僅與鄰鋪界址模糊,屬于她的鋪位上竟然還豎著一個大柱子。李小姐說,星辰廣東港澳中心屬于大商鋪分割成小商鋪出售,由于擔心柱子占去她的產權面積,自己特地去查了相關手續和文件,才發現當時商鋪不但沒有消防檢查合格證,更查不到報建規劃和竣工后的變更測繪及相應的測繪成果報告。“我查過規定,沒這些手續根本沒法給我們辦新的產權證!” 業主劉先生則發現,去年4月份就開始出售的星辰廣東港澳中心直到該年4月22日才申請分割商鋪,5月份核準登記。也就是說,在原業主還沒有真正分割完,香港鉑譽投資和駿合機構的四個私人股東都還沒有拿到大確權的情況下,就提前與買家辦理了商鋪所有出售手續。“我咨詢過律師,在未完成分割和辦出小產權證之前就出售商鋪是違規的。”劉先生說。 令人驚訝的是,盡管存在違規嫌疑,部分業主的產權證卻順利辦出來了。李小姐對此非常不放心,“手續都不全,產權證怎么能辦下來?我們有理由懷疑廣州市相關監管部門負責人瀆職違規操作”。 在李小姐提供的交涉錄音中,對于業主們的“找茬”,項目負責人阮女士表示,這些證件是業主認為有問題的,開發商一方認為沒有問題。“你們可以自己去查,這是你們的責任,產權證都已經在你們手上了,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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