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燕麗娟 通訊員 葉磊)日前,副省長陳震寧對我市司法局調查反映的《“事實孤兒”群體亟待關注》材料做出批示,要求省司法廳、民政廳進一步了解情況。 隨后,省司法廳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俊一行來到我市司法局,召開“事實孤兒”法律援助工作研討會,探索推進我市“事實孤兒”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讓我市更多“事實孤兒”享受到相關政策的幫助和關懷,并將我市對“事實孤兒”法援的先進經驗在全省推廣。 “事實孤兒”是一個處在艱難且尷尬境地的弱勢群體。他們不符合“孤兒”的嚴格定義,不能被納入國家的孤兒福利保障體系,但他們卻有著“孤兒”的現實。根據法律規定,“事實孤兒”要享受國家孤兒福利救助政策,需要對失聯的父親或母親宣告失蹤,但是宣告失蹤事項,目前不屬于江蘇省法律援助的范圍。 為了惠及我市“事實孤兒”,滿足他們的法律援助需求,幫助他們解決生存困難,2010年開始,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市檢察院、民政等部門主動出擊,通過法律援助的形式幫助他們申報、認定“事實孤兒”。2010年至2016年,我市認定“事實孤兒”11件,市民政部門已對申報、認定為“事實孤兒”的孩子發放了孤兒福利。 記者了解到,孤兒補貼每年都在逐步遞增,由2011年的800元遞增為2016年的1260元。前不久,我市將孤兒補貼調整為1350元。廣陵鎮曹市一組的吳夢莉今年18歲了,她就是“事實孤兒”認定的得益者。2011年,在該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法律宣傳下,吳夢莉和奶奶來到鎮司法所申請“事實孤兒”。她的父親多年前因病過世,來自外鄉的母親離家出走,自此未回。年幼的吳夢莉只能和年老體弱的奶奶相依為命,生活十分貧困。 得知吳夢莉的情況后,廣陵鎮司法所立即將她的材料上報,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走訪、調查,幫助她認定“事實孤兒”。同年8月,吳夢莉開始領取孤兒福利,直至18歲,解決了她和奶奶的生活困難。 政策雖好,但由于諸多因素,在我市還有不少“事實孤兒”,他們雖然過著貧窮艱苦的生活,卻沒有主動申報認定“事實孤兒”。在去年底開展的“大走訪大落實”活動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發現基層村(居)仍有大量“事實孤兒”存在。經過初步篩選,存在可能“事實孤兒”82人。 為了讓更多“事實孤兒”享受國家應有的福利,今年年初,市司法局成立“法援未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援助資助項目,針對82名可能“事實孤兒”,建立特殊未成年人信息臺賬,并對信息臺賬進行實時更新;設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名優律師名錄,為未成年人守護一片純凈的法治天空。 市司法局局長閭月清介紹,“法援未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援助資助項目,每一步都蘊含著司法人員的溫情,他們將繼續努力,讓那些孤苦無依卻又得不到法律保護的孤兒,逐步得到生活的保障和社會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