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堡鎮《民情為墨法為筆,寫就社會道德新風尚》☆
為紀念民法典頒布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25日起發布實施民法典系列典型案例。首批案例共5件,聚焦見義勇為、孝親敬老、誠實守信等傳統美德,通過司法裁判促推和引領積極向上的良好風尚,進一步凝聚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典型案例是鮮活的教科書。本次最高法發布的5件典型案例既是司法智慧的結晶,更是社會文明的基石。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肩負著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使命。五年來,民法典以“社會百科全書”之姿,將道德共識轉化為法律規范,以民情為墨、民法為筆,一個個案例折射著社會道德風尚蝶變,“崇德向善”正成為全民行動自覺。 以人為本,典護民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最高法以司法裁判明確“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訴徐某、劉某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殷某訴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人格權侵權案等案例中,每一份判決都在劃定行為邊界的同時,旗幟鮮明彰顯鼓勵做好人、行好事的司法立場。作為民法典實施的生動闡述,典型案例的發布,通過將法典條文轉化為百姓可知可感的公平正義,不斷書寫良法善治的時代新篇章,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民之所呼,法有所應。民法典典型案例從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以法律利劍破除梗阻,以司法智慧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期盼,破解基層治理難題。在徐某等六人訴范某排除妨害糾紛案中,法院判令拆除違建、恢復公共通道,對“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等民生難題作出硬核裁決。回顧以往的司法實踐,從高空拋物“連坐條款”到居住權保障“居者有其屋”,從“離婚冷靜期”到“遺囑信托”,民法典以1260個條款構建起民生權利的立體防護網,以問題為導向,將群眾急難愁盼轉化為法律條文,用剛性制度化解基層治理“軟肋”,既彰顯“法安天下”的治理效能,更傳遞“德潤人心”的法治溫度。 律設大法,禮順人情。“誠者天下之道”,民法典不僅是權利宣言,更是道德引擎。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仁者愛人”等思想精髓,正通過民法典的司法實踐煥發時代生機。在柴某訴顧某健康權糾紛案中,法院判決被救者給救助者適當補償,為善意救助者筑牢法律屏障,讓“路見危難敢施援手”的傳統美德重獲制度保障。不僅校準了法治天平,更托舉起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深切期待,以“法理情”交融的柔性規則,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守望相助”等價值觀轉化為具象的司法實踐。讓法律在堅守規則底線的同時,以春風化雨之勢在剛性法條間編織道德經緯,使得“法緣人情而制”的古老智慧綻放新的光彩。 典型案例的發布,既是民法典實施的生動注腳,更是法治文明演進的時代坐標。民情為墨法為筆,揮毫潑墨,民法典下的每次判決都化為文明進步的基石。擘畫法治藍圖,法典之光,終將照亮人心,德治之基,必能托舉社會道德文明新風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