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租房”一舉兩得
2012-03-02
來源:泰州住房公積金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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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租房成為近期的一個熱點。它不僅標志著我國公積金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還標志著政府相關機構綜合治理水平的提高。
對此,我愛我家認為:政府鼓勵公積金租房,一方面可以鼓勵中低收入家庭以租代買,切實實現住宅消費的多元化,同時還可以很好地保障個人出租房屋綜合稅的征收。 2006年年底以來,繼成都、南京等城市之后,北京也下令嚴格對個人出租房屋進行征稅制度。北京市地稅局公布從今年2月1日起,個人出租房屋收入將嚴格按照5%綜合征收率征稅。這項從2004年已開始實施的政策,由于主要是由房主到地稅部門自行申報,所以使得綜合稅的征收一直不是很理想。公積金租房,通過調動租房人群的積極性,規范和督促出租人開具發票,規范納稅。這樣,可以使得出租市場達至多方受益的良性循環。 其次,公積金可用于租房,大大擴大了公積金的使用范圍,使得受益人群擴大,更能體現社會公平原則。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可以使用公積金租房。如果你個人分攤的房租已經超過了本人工資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部分可提取公積金來支付。而以現在北京市平均房屋租賃價格(大約為3000元/套)計算,遠遠超出工資收入的5%,所以用公積金租房的門坎基本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