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成本低 房開商拖著不交房
買了“廣信四季家園”二期,逾期9個月還沒拿到房子,300多業主質疑: “合同約定去年年底交房,可房開商一拖再拖,超期9個月,新房鑰匙至今還沒到手。”昨日,“廣信四季家園”二期業主劉先生致電商報消費維權站維權專線6624315反映,稱其購買的“廣信四季家園”二期一套新房,房開商遲遲不交房。 業主:交房一拖再拖 據劉先生介紹,2009年11月底,他購買了“廣信四季家園”二期一套新房,該樓盤開發商是貴州廣信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09年11月初,他在該樓盤售樓部交納了1.5萬元認購款后,于當月26日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上,開發商承諾2010年12月31日前交房。當他翹首等待交房時,房開商卻通知,因工期延誤,交房日期延期到2011年3月31日前。可到了3月31日,房開商仍不能按期交房,并表示將于6月30日前交房。 “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眼看6月底即將到來,樓盤仍處于停工狀態,業主們于是把此事反映到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劉先生說,在半年多的時間里,300多戶業主多次催促開發商,但對方一推再推,并表示將按合同約定賠付違約金。 “合同約定賠付的違約金還不夠交銀行貸款的利息,房開商當然不怕支付違約金了。”業主邱先生說,在與房開商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寫明,如果逾期不能交房,房開商按照每天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支付買受人。但在另一份附加合同上卻寫明,如果業主違約,按照每天萬分之十的違約金支付出賣方。 邱先生曾對這一“不平等條約”提出質疑,并要求退房。房開商答復稱業主退房可以,但不能退回認購金,因為這也算業主違約,并且還得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邱先生說:“如果退房不僅退不回認購金,還要支付違約金,想到自己也急需買套房子住,于是還是購買了。哪想到這一合同約束了業主,卻約束不到房開商”。 “因為違約成本低,房開商將我們交的購房款挪著他用,用于在遵義新開的樓盤建設,導致該項目因資金缺乏不能正常施工。”邱先生說,對于房開商交房時間一拖再拖,業主曾要求房開商增加違約90天后的違約金,但都沒有得到房開商明確的答復。 房開商:一期管網癱瘓影響了二期工期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云巖區白云大道19號的“廣信四季家園”二期項目工地,看到該小區里多棟樓體上,數十名工人正在拆除腳手架,小區內橫七豎八地擺放著拆下來的建筑材料。 業主雷女士告訴記者:“幾個月前,這個樓盤就是這個樣子,每天都是這幾個工人施工做樣子”。 昨日在該項目工地,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該項目房開方、施工方、監理方以及部分業主召開協調會。會上,該項目施工方代表高姓負責人表示,項目工程接近收尾,將于12月31前完工并交付業主使用。 對于違約金賠付問題,業主代表提出,違約期間的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房開商應遵照合同約定,按照已付房款的每天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支付業主;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房開商應按照已付房款每天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陪付業主損失,并免除交房后2年的物業管理費。 對此,房開方代表吳斌表示,將按照已付房款每天萬分之一的違約金陪付業主一年的違約金。這遭到了業主的拒絕。 業主們還表示不相信房開商承諾的2011年12月31前交房。對此,貴州廣信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經理吳斌向記者表示,該項目主體工程已經完工,僅是部分外裝修和房屋內部水電工程沒有完工,年底前交房肯定沒有問題。 對于業主提出房開商與業主簽訂購房合同有關違約金的約定,吳斌沒有作正面回答。吳斌證實,原先與業主約定的交房日期已逾期9個月,延期交房的原因是由于前期一期工程因小區水管爆裂,導致整個一期管網癱瘓。二期工程雖然是單獨立項,由于要解決一期的歷史遺留問題,貴陽市住建局于2010年5月向該房開公司下達了停工通知,直到今年1月份才下達復工通知,影響了工程進展。 至于業主提出房開商將業主所交的購房款挪著他用一事,吳斌解釋說,一期工程管網爆裂,房開商更換了所有管道,花費了大量資金,但不能說挪用了二期工程資金。 吳斌表示,房開商將與業主進一步協商違約金問題,年底交房后,將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業主帶來的違約損失。(記者 蘭榮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