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小知識:收房時業主應交哪些費用
B 物業方面費用 想住進新家,除了基礎的一些費用,還需要向物業交納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以及數額不等的裝修押金。 1、裝修押金 案例:準備今年10月底收房的劉先生稱,周圍的親朋收房裝修時,會向物業公司交納少則1萬,多則4萬元的裝修押金,物業公司說只要不損害房屋結構及物業設施,裝修完就退。可劉先生從多方打聽,物價部門從來沒有制定過裝修押金的收費標準。劉先生想問一問,這筆錢到底是干嗎用的?算不算亂收費?他可以拒絕不交嗎? 收費標準:太原市室內裝飾協會的工作人員介紹,業主在收房時需和物業公司簽訂《房屋裝修協議書》,要求裝修前需交納裝修押金。目前,這筆費用有的是由業主交納,有的是由裝修公司交納,有的是這兩者共同交納。目前,國家對此尚無明確規定,所以隨意性較大,各物業公司間費用差額也很大。 費用去向:物業公司暫管 律師提醒:山西中城律師事務所的趙華律師稱,業主交付裝修押金時,一定要和物業公司簽訂書面協議并明確:裝修押金的用途、金額,物業何時退還,何種情況才能扣除,違約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有不合理行為,業主可向房管部門的物業管理處投訴。 2、物業費: 案例:“我去年還沒有買房,憑什么把物業費算在我頭上?”張女士家在省城千峰北路某小區,今年上半年收房時,物業公司交房前要求業主支付2年的物業管理費。理由是,張女士購買的房子是現房,這個小區已經交房一年了,張女士得把兩年的費用交齊,才能收房。張女士認為物業公司這樣收費不合理。 收費標準:2005年9月15日,太原市物價局、太原市房地局聯合下發《太原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按照物業管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水平、服務水平等標準,共分為五級,收費金額從高到低為1.3-0.4元/平方米·月,同時可以根據具體的小區條件上下浮動20%。 費用去向:物業公司 律師提醒:山西晉源律師事務所的霍永紅律師稱,業主未收房前已產生的物業管理費、公攤電費、采暖費等,主要看收房前房屋的產權屬于誰。有些小區的物業公司非開發商子公司,雙方有特殊接管協議,這筆已產生的費用需要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共同協商分攤,但不能由業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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