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試行建設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交易活動,依法打擊串標圍標行為,有效遏制投標人惡意超低價搶標,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工作的通知》(蘇建招(2010)333號文)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及監理招標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辦法,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用抽簽方式確定中標人的項目規模標準 (一)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下或者造價在300萬元以下; (二)裝飾裝潢、園林綠化、機電安裝、智能化、消防等其他工程:造價在200萬元以下。 (三)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按國家監理收費標準50萬元及以下。 二、具體招標方法和操作程序 (一)招標公告發布 招標人依法發布招標公告,各潛在投標人應根據公告要求報名并交納投標保證金。 采用資格后審時,招標公告中的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應當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設定,并符合《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蘇建招(2006)372號文)的規定,除“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可以選擇外,不得選擇蘇建招(2006)372號文第十五條規定的其他可選條件。 (二)確定潛在投標人的方式 投標報名參加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中,進入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單位優先入圍,若資格審查合格的預選承包商不足9家時,再從其他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中補錄,直至抽簽補足至9家(含)以上為止。 (三)招標文件組成 招標文件中應當包括工程量清單、工程預算價及其組成、發包價及其組成和計算方法、誠信投標承諾書格式等內容。若采用資格后審時還應包括資格審查條件。 (四)發包價格(中標價)的確定 1、工程預算價編制依據: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價表、建筑材料指導價、施工組織設計要點(施工方案)等。 2、發包價格(中標價)調整系數。在工程預算價的基礎上下浮一定比率作為發包價。建筑工程一般下浮5~10%,裝修、安裝工程6~12%,市政工程6~14%,園林綠化工程6~16%,其他工程6~12%。 3、發包價格的修正及發布。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組織各投標人答疑,修正工程量清單并發布正式發包價。 4、監理工程發包價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蘇價服[2007]195號》文件規定的標準下浮5-20%作為發包價。 (五)施工投標文件要求 1、投標人不需要編制投標報價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2、投標文件中應包括項目管理班子組成人員表、擬投入機械設備表、誠信投標承諾書及施工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組織網絡等文件。 3、若采用資格后審時,還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文件。 4、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投標文件,項目負責人參加開標會。 (六)監理投標文件要求 1、投標人不需要編制投標報價文件和監理大綱(監理規劃)。 2、投標文件中應包括現場監理人員一覽表(含項目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等現場監理機構人員)、誠信投標承諾書等文件。 3、若采用資格后審時,還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文件。 4、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遞交投標文件,項目總監參加開標會。 (七)開標評標 1、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開標時間,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舉行開標會。 2、所有抽簽工作在市住建局招投標監管機構監督下,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組織進行,同時公證處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公證。 3、按遞交投標文件的順序,由每個有效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公開隨機抽取代表該投標人的號碼,招標人當場公布每一個號碼所對應的投標人。 4、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其中三個號碼,第一個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個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二中標候選人,第三個號碼對應的投標人為第三中標侯選人。 (八)確定中標人及簽訂合同 招標人根據抽簽結果,確定第一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將投標人資格審查、承諾文件審查和中簽結果等信息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和“泰州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公示兩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招標人將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承諾、招標文件公布的發包價等與中標人簽訂工程施工、監理合同。 (九)合同備案 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合同時,應根據《泰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暫行規定》(泰建價[2007]2號),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訂立合同后7日內,中標人應將備案合同及廉政合同報送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同時辦理投標保證金退還手續。 三、本辦法自從2010年1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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