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時應注意哪些觀念誤區
隨著商品房交易日趨增多,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越來越引起關注。這些問題的出現雖然與房地產市場體制不盡完善有著直接關系,但購房人在購房過程中存在的觀念誤區也是促成這些問題出現的重要因素。因此,購房者在選購房產前,先要澄清一些已有的錯誤觀念。現在大多數人購房時存在比較普遍的觀念誤區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對住房這一特殊商品的性質認識不清有相當多的購房人總是抱有這種觀念:既然交了房款并已入住,“我一手交錢,他一手交貨”,會有什么問題呢?實際上,購房所購的產權是一系列權利,包括房屋所有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這些權利的確立依賴于特定的賦權過程,并以特定的產權證書作為合法權利的唯一證明。因此商品房要“買完整產權”的觀念不可動搖,決不可因為“僅為自住,不關乎轉讓、抵押”而輕視完整產權的重要性,合法的產權證對購房人絕非可有可無。 2)在購房過程中的盲從心理由于購房人不可能,也沒必要成為房地產領域的專家,因而他們往往無法獲得購房決策所必需的真實完整的信息,僅根據一些片面信息做出盲目決策,具體表現為: 1、盲從開發商。一些開發商出于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對物業的薦介往往缺乏客觀性,更有少數開發商有意制造圈套,哄騙購房人上當。因此,有不少購房人一時輕信開發商的甜言蜜語,付款后陷入經濟糾紛難以自撥。 2、盲從鄰居、親戚和朋友。一般來講,他們都或多或少有些購房經驗,但一來他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有時連自己買的房子性質都弄不清;二來他們推薦的房屋隨時間推移、項目變動,該房屋眼下有無問題尚須重做確定。 因此,如果抱著“別人買得好好的,我買大概也不會有問題”的簡單想法,可能會導致錯誤決策。 3、盲從一已之見,對于自己購房能力過份自信,殊不知一些片面信息早已行入為主,誤導決策。 3)對合同、契約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購房合同或契約是約束房屋買賣雙方交易行為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解決合同有效期內可能出現的購房糾紛的主要依據。但是,在實際購房中,一種情形是購房人對購房合同重視不足,對合同文本缺乏推敲;第二種情況是購房人缺乏合同簽約方面的知識,雖認真看過,但根本發現不了問題,即使發現問題又不知如何改正;第三種情況是相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對于一些重要事項未在文字上落實,由于口頭承諾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一旦出現問題購 房人很難追究責任。 4)將必要的咨詢費用當成額外支出當前,大部分購房者還未形成“在專家指導下購房”的觀念,購房預算中沒有考慮對咨詢服務的必要付費。許多購房人能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購買房屋,但就是不舍得花費相對較少的費用雇請專家和律師進行咨詢,以此降低購房風險。還有一些人認為政府主管部門應該為他們提供免費咨詢和協調糾紛,但主管部門不可能在這些具體事務上,隨著市場的完善,由專家指導的咨詢服務才是符合市場規律的獲取信息的可靠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