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代持房產證,母親如何辦理房屋變更登記?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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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是在房產證上將房產的原產權人變更為現產權人的一個過程。下面就介紹下更正登記的過戶如何辦理,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案例
梅姨(化名)與女兒阿瑩(化名)簽訂了《房產代持協議書》,由梅姨出資,但以女兒的名義購買一套房產。后梅姨發現女兒用該房屋抵押簽訂借款協議,為了阻止借款協議的履行,她要求女兒將代持的房屋產權變更給自己,但女兒拒絕返還代持的房產,提出返還梅姨的全部購房款。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梅姨將女兒告上了法庭。
近日,人民法院做出當庭宣判,判決確認涉案房產的權屬人為梅姨,阿瑩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內協助梅姨辦理該套房產的過戶手續,將房產變更登記至梅姨名下,過戶產生的費用由梅姨承擔。
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那么問題來了,類似梅姨這種情況怎么辦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
辦理流程
過戶的流程是:申請人遞交申請資料→登記機構審查→申請人交納稅費→登記機構核準并將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申請人領取不動產權證書,個人為過戶需要做的工作只有申請和納稅。
雙方到房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填寫登記申請書,提交材料辦房屋過戶手續。
申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這里應提交法院生效的判決書。
更正登記需要承擔的費用有哪些?
1、房屋登記費: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是每件80元;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是每件550元。梅姨的房屋過戶是住宅不動產登記,應交80元,且申請的是不動產更正登記,房屋登記費予以減半收取,最后只需交40元。
2、證書工本費:只發1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不收取證書工本費,因為房屋登記費包括包括1本證書工本費。向1個以上不動產權利人發權屬證書的,即發2本或2本以上的證書,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3、印花稅:5元。
參考法條: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并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購買住宅,以及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等情形,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據實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申請不動產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的,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登記費,同時不收取第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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