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的房屋是否受限購政策的影響?
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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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泡沫經濟越發凸顯,需要相關的政策來限制房屋的買賣,給地方的限購政策根據市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已擁有一套房屋的人在購買第二套房屋時有相關的條件要求。債權人無法履行債務而抵押或者被保全的房產,法院可通過拍賣的方式來履行債務,這種司法拍賣住房是否會受到限購政策的影響? 有些地方認為司法拍賣的房產也是買賣住房的一種方式,應當進行限購,司法拍賣時購房者應當具有購房資格,在取得該拍賣房屋的產權后一定時間內不能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也有的地方認為,限購政策不適合司法拍賣住房,司法是獨立的,能獨立進行財產的處置不受外界的影響,行使公權力,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即可,相關的政策文件不受影響,限購政策會影響司法拍賣的成交率及阻礙司法工作。 小編認為,司法拍賣房不應受到限購政策的影響。 1、司法拍賣的成交是指把相關的裁定通知送達到債權人出即發生產權的轉移,而不是由于登記變動產生的產權轉移,司法裁定下達后,房屋所有權人請求登記的,登記部門應予辦理。 2、拍賣是以公開競價買賣的方式,轉移相應拍賣物的所有權給出價最高的人的行為。拍賣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取得拍賣的寬限,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確保債權人的債權能最大限度得到實施,限購則不能保障利益最大,與司法拍賣目的相違背。 3、限購政策是一種臨時性的政策性文件,不是法律規定,其法律效率遠低于法律法規的規范,自然是要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