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不動產權證將替代房產證?這又會有什么問題?
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2017年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停發舊證、頒發新證。簡單來說,就是房產證將下崗不動產權證書正式登場!這也就意味著,以后買房子拿的是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將停止頒發。也就意味著新不動產權證將替代房產證,那么對于新不動產權證替代房產證,這又會有什么問題?小編下面跟大家說說: 1、現在的證需要換嗎?無需更換! 目前,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停止頒發,買房子拿到的是不動產權證書,但是已經頒發的房產證并不作廢,仍然有效。 不動產登記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進行,以新證逐漸代替舊證的形式完成,若不動產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 2、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不等于房子是你的?網傳文章中的有些說法并不準確 之前有文章稱,“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其實不重要,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房產登記。房屋權屬只有依法實行登記,產權人才能獲得產權。”不少網友看完后表示很驚訝,一部分人對自己房子的產權歸屬表示擔憂。房產所有權確實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但網傳文章中的有些說法并不準確。 《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登記機構依法登記后才產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如房產證)記載的信息,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之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也就是說,若房產證上的名字與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不一致,應該以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為準。不過,在一般情況下,房產證上與不動產登記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 3、房產證上沒名字無所謂,不動產登記時加上就行?不動產登記工作不是對已經確定的產權歸屬再次審核確定: 網傳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房產登記,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慮在男方房產證上加名字了,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時加上。” 不動產登記工作不是對已經確定的產權歸屬再次審核確定,只是優化了辦證程序,理論上若首次進行不動產登記,購房合同上載明的購房人是誰,不動產登記時就登記誰;若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并經過審核;若房產處于按揭、抵押狀態,則無法增加名字。 不動產登記在房屋產權歸屬上并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只是不動產權屬證書形式有所改變,在現行法律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房產登記并不影響產權人的利益,也不會伴隨發生誰吃虧、誰受益的情況。 4、婚后共同出錢買房只登記一人影響權益?——就算產權登記上沒你的名,也有你的份 如果是領結婚證后共同出錢買房,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動產登記簿)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婚后共同購買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姜寶說,但是婚后財產也會涉及很多問題,是否涉及一方父母明確為夫妻一方出資、是否屬于為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等。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如果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就算不動產登記薄上沒你的名字,一般也有你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