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明年起可按月轉帳還貸
2009-12-01
來源:泰興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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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記者從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了解到,從明年元月1日起,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職工,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這將大大緩解房貸者每個月的還貸壓力。
上午,市民封先生來到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泰興分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他被告知,從明年起,就可以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對于這個新政策,封先生很支持。 據了解,《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實施辦法》11月26日出臺,《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貸款人可以申請將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直接轉還貸款。這一政策將從明年元月1日起實施。12月起,開始接受申請,但申請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泰興分中心副主任梅秋明介紹,這三個條件是:一、單位正常按月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二、申請人夫婦包括共同借款人帳戶內有12個月的余額;三、還貸記錄良好,無逾期記錄,均可申請。 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提醒廣大借款人:由于每月提取還貸的金額會因單位繳存公積金不及時、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貸款月還款額調整等因素發生變化,因此,借款人除應定期查詢提取還貸情況,并在還款儲蓄存折或儲蓄卡上始終備存足夠的金額外,還應督促單位按月、足額繳存公積金,以保證提取還貸正常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