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應轉入新調入單位職工公積金賬戶內。具體方法是:
(1)、調出單位根據調入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帳號,填寫《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交職工本人送受委托銀行;
(2)、調出單位受委托銀行收到《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核對無誤后辦理轉移手續;
(3)、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分別辦理“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的記賬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