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代住”兩者差別大 購房者須謹慎對待
2013-05-28
來源:羊城晚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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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往往伴隨著風險。萬博商圈商業項目越來越多,看上去前景一片大好。但面對如此大體量的商業項目,市場有沒有足夠的承接力?同質化競爭會不會很激烈?很多人其實都存在疑問。 “消費者要考慮控制風險。”鄧育華表示,投資商業項目要么是自己注冊公司使用,要么是出租。在市場承接力不夠的情況下,物業出租不了可能就會面臨空置,不但沒有租金回報,還要自己承擔物業管理費。“不過,投資者現在通常都不看租金回報,主要關注物業升值轉手的獲利空間。但這往往需要3-5年,投資者必須做好守的階段的成本支出預算。” 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認為,現在的商業項目很多,但政府還會繼續不斷地推商業用地。眾多原本做住宅的開發商紛紛爭搶商業地塊,也證明住宅用地少。由于住宅仍是市場的最大需求,開發商或會另辟蹊徑,在商業地塊上推出以“類住宅”也就是公寓為主導的綜合體,這已經變成了商業項目的一個新出路。同時,在限購政策下,推“類住宅”產品也是發展商規避風險的一個辦法。但值得提醒的是,開發商“以商代住”供應的“類住宅”終究和純住宅項目不同,將會不可避免地遇到經營、管理、盤活等各種問題。使用成本也有很大的不同,“商業項目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都比純住宅要貴”。還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區別,住宅用地產權是70年,而商業用地產權僅為40年。“商業項目即使做得再像住宅,也不能當住宅使用,當住宅使用也不會好用,建議大家購買這類型物業時一定要綜合評估、謹慎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