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要注意 期房銷售應具備“五證”“兩書”
“金九銀十”向來是置業者出手的高峰期,想要買房的你做好準備了嗎?購買新建商品房要注意什么?購買二手房應該規避哪些風險?本期欄目為你分別盤點購買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應該注意的事項。 商品房銷售包括兩種類型:現房銷售和期房銷售。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大部分是期房,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購房時賣方應出示承建該項目的“五證”、“兩書”。“五證”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即開發商向住戶出具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及相應的包修、包退、包賠條款。 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載明下列內容:(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二)預售許可證編號;(三)預售商品房的性質、坐落位置、幢號或者樓層、面積;(四)發證機關和發證日期。同時,買房人還要注意查看該證的真偽。 按照《轉讓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商品房預售廣告,應當在廣告中明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名稱、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時要明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消費者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應該注意:1、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2、合同文本盡量采用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3、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在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應明確界定履行期限和違約責任、違約賠償等。 在購買商品房過程中,要注意加強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特別提示以下內容:1、不輕信口頭宣傳和承諾。2、查驗商品房項目的建設手續。3、查驗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具備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4、審慎購買“小產權房”。5、購買商品房簽訂協議后,應積極督促開發企業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合同備案;購房者也可直接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預告登記。(記者 林涌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