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房是不是屬夫妻共同財產
2012-08-20
來源:找法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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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網 房產政策法規】網友提問: 我丈夫結婚前出資購買了商品房一套,當時沒有辦理房產證。婚后他把這套住房登記在我們夫妻兩人名下。現在,我們夫妻感情出現了裂痕,可能要離婚。我丈夫說房子是他購買的,是婚前財產,要離婚也不存在分割的問題。請問他的說法對嗎? 律師回答: 你丈夫的說法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夫妻離婚時房產是否要分割,關鍵看這套房產是你丈夫的個人財產還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你丈夫的個人財產,當然不存在分割的問題,可這套商品房雖然是你丈夫婚前自己出資購買,但婚后卻登記在你們夫妻兩人名下。按照法律規定,就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離婚就需進行分割。不過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能要考慮房產的出資情況,對你丈夫予以適當多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