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三八節過得有意義”
(記者 張倫 特約記者 顧根榮 廖志鋒)3月8日,市交巡警大隊新區中隊女子班交警走進濟川小學,用一系列生動活潑的節目向學生宣講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盡管耗費一天時間,但女交警們都稱“這樣的三八節過得有意義”。 在濟川小學電氣化教室內,“同看警示片”節目首先展現在學生面前。在長達8分鐘的警示片中,一幕幕慘痛的交通事故刺激著學生們的感官,大家都屏氣凝神盯著大屏幕,不時發出嘆息聲。片中的一個畫面深深觸動了眾學生的心靈:一次交通事故中,一位小男孩不慎被飛馳而來的汽車撞倒,等他蘇醒時已躺在醫院的病床上。為了保住孩子生命,醫生不得不對他做截肢手術,此后孩子只能將殘留的上身固定在一個籃球上,用雙手撐著籃球行走。“籃球男孩”的稱呼由此而來。許多學生看后都受到很大震撼,稱“以后過馬路時將更加小心”。 “請問各位小朋友,這個圖中有哪些行為屬于違規?”“我知道!”“我知道!”……一雙雙小手舉得一個比一個高。在“一起來找茬”節目中,小學生現場挑錯的激情被點燃。當屏幕跳到一張顯示電動車違規行使的圖片時,女子班班長王波娜的問話剛落,就有小學生站起來搶答:“圖中有兩個違規現象,一是電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二是后座上坐的是小孩。”見許多小朋友不懂,王波娜立即釋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因此電動車屬于非機動車,故應走非機動車道。另外,電動車由于馬達有限,超重容易導致剎車不靈敏,因此后座只能坐12周歲以下的兒童。” 通過現場互動,許多交通安全法規和知識被小學生輕松地記進腦海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通過這樣的方式過“三八婦女節”,女交警們大呼“過癮”,覺得“這樣的三八節過得才有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