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十一五 展望十二五:"民生立法"駛上快車道
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高票通過了《社會保險法》,這部法律跨兩屆人大、歷經3年4次審議,與億萬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社會保險法》有諸多民生亮點,將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5個險種分章作出具體規定,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同時明確規定國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出原則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著名社會保障專家鄭功成評價說,“《社會保險法》是社會法體系里的基本法,它的制定通過不僅關系到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的重要標志。” 到2010年年底,我國將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新時期立法工作的總體目標。“十一五”期間,我國以民生關懷為視角,在立法價值取向上以人為本,開始了社會立法、民生立法的歷史性轉型。維護民生、保障民生,成為中國立法的“主題詞”。 2007年3月16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物權法》,眾所期盼的《物權法》在歷經5年8次審議后,獲得通過。其中既有保護廣大農民土地承包權的規定,也將定分止爭的準星指向物業糾紛等事關百姓生活的維權領域。 《物權法》的制定出臺,牽動著人們的神經,“物權”這個原本十分陌生的詞,如今已為百姓耳熟能詳,《物權法》成為保障民生、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武器。 身為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王利明,同時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近10年來他親歷了中國立法過程,見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從“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的歷史進程。 “民生問題就是民眾的權利問題。”王利明在解讀“《物權法》是一部什么樣的法律”時說,“《物權法》是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基本法律,《物權法》始終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目的,關注民生,保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十一五”期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法律案中,除了《物權法》這樣的典范之作外,很多立法都打上了關懷“民生”、守護“民權”的烙印。 2006年修訂的《義務教育法》、2007年出臺的《就業促進法》,力圖化解“上學貴”、“就業難”這兩大困擾百姓的民生問題。 一段時間以來,上學難、上學貴和教育亂收費,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義務教育法的修訂對社會民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一一回應,破解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足難題,平衡義務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狀況,確保教育公平,力促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修訂后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這表明違反義務教育法“問責”力度加大。 《就業促進法(草案)》向社會公布后,反對就業歧視成為社會最為關注的焦點,鑒于公眾的強烈呼聲,在最終通過的法律中專門增設了“公平就業”一章。按照這部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受到就業歧視,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救濟。 “哪怕是找個最普通的工作呢。”因腿部有殘疾,一直靠打零工度日的北京市民李志得知法律中有禁止歧視殘疾人就業的規定時,心里“覺得亮堂了”。 就業是民生之本,勞動關系與每位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近些年來,勞動者權益被侵犯現象嚴重,而且救濟渠道不暢通。2007年6月通過的《勞動合同法》,廣受關注,諸多規定劍指種種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用人單位隨意解聘員工,不訂立勞動合同,不辦理勞動保險等行為都受到法律監管和約束,讓勞動者更有安全感,更體面地工作。 作料吃出了蘇丹紅,牛奶添加了三聚氰胺……人們為餐桌安全憂心忡忡。 從2004年7月國務院法制辦著手《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到這部法律最終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得通過,歷時5年有余。 “磨了很久是因為這部法律意義重大,涉及問題關系到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一位參與立法的人士頗為感慨。 這部法律,針對當前我國食品衛生工作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明確了食品安全的監管體制,打造了從田間到餐桌的全程監管,為老百姓拉起了細密的法律保護大網。 無救濟則無權利。2009年12月通過的《侵權責任法》填補了諸多民眾的“權利空白”,首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確立“同命同價”賠償原則,第一次專章規定醫療損害責任,網絡時代個人隱私權保護得到彰顯。同時對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醫療損害、環境污染、產品缺陷、交通事故、動物損害等問題均作出具體規定,成為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預防并制裁侵權行為的法律利器。 “歷經四審,歷時7年,我們終于等來了這部‘公民維權指南’,這部在民法體系中具有支架性作用的法律出臺使中國民法典的制定邁出了重要一步。”曾多次受邀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全國人大代表陳舒評價說。 2009年3月9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吳邦國委員長在報告中指出,將抓緊制定和修改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在繼續完善經濟、政治、文化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 循此思路,制定《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法》、《精神衛生法》、《社會救助法》、《慈善事業法》,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已進入立法規劃中,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工作,社會領域立法開始全面加速。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于安稱,這一立法計劃與此前相較,體現出比較明顯的調整思路,即從以經濟領域立法為重心到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曾表示,從側重市場經濟立法到側重社會立法,反映了中國立法重點的轉變,也反映了中國進入小康社會以后強烈的社會需求。 展望“十二五”,諸多更深層次涉及公民權利保護和社會發展的民生法律,將在“十二五”期間逐一破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