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部門試行交通事故法庭調解
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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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張橋交巡警中隊組織的交通事故現場調解案例在曲霞法庭舉行。與以往不同的是,調解由交警主持,法庭可適時參與確認。 在進行的調解工作由張橋交警中隊民警主持,申請調解的雙方當事人分別為蔣某及袁某的委托代理人。2010年9月27日晚20時50分,蔣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與騎自行車的袁某相撞發生交通事故,致袁某受傷。蔣某承擔主要責任。經交巡警部門主持,雙方當事人均申請調解。經過一個半小時調解,雙方達成了蔣某一個月內賠償袁某因事故造成的損失計23000元,并選擇性地對調解結果進行了簡易程序的司法確認。 為有效改進交通事故糾紛調解方式,整合管理資源,實現“一站式調處”,張橋交巡警中隊將巡回調解點設置到法庭。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可自愿在現場進行司法確認,做到快調快結快認快了。張橋交警中隊中隊長唐丹陽表示,他們將繼續深入到農村社區廠礦企業,將交通事故巡回調解工作做實做好,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