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農婦種罌粟,被判兩年緩刑罰金三千
201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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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中午,王某正在家中準備做中飯,突然外面有人喊道:“王×,有人找你。”王某出來一看,傻了眼,有幾個民警,連同村里的兩個干部,都聚集在自家的自留地旁邊。王某趕緊走上前去,詢問何事。民警指著自留地里茂密的罌粟花,問道:“你知道這是什么嗎?”王某一下子蒙了,暗自想:不就是罌粟花嗎?但一轉念,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趕緊回道:“我不知道是什么東西。”民警解釋道:“這是罌粟花,是毒品原植物,是政府不準種植的。”王某這才知道,自己的無知,為自己招來了麻煩。 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聽別人說,用罌粟花果子燒水給小豬喝,可以預防小豬拉稀。想到自己家里養的多頭小豬,平時拉稀的情況時有發生,王某就有心記下了別人的“妙方”。過了一段時間,王某回安徽老家,就順手帶回了一個罌粟花果子。誰知,一剝就剝出好多種子,王某也沒在意,就全都撒在了自家門前的自留地上。 一段時間過后,田里竟然長出密密麻麻好多罌粟花。因為平時忙于打工,王某也沒過問到這些罌粟花。直到民警和村干部找到自家門上,王某才明白,這些罌粟花給自己招來了多大的麻煩。 經過當場清點,王某當初撒下的一個罌粟花果子,竟然長出了1900余株罌粟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明知罌粟系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種植,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應予以懲處。最終,王某被以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泰興法院 陳新建 胡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