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改未考慮過取消貪污賄賂犯罪的死刑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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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安標:代表法修改通過三種渠道征求意見
李伯鈞:人大代表反映百姓訴求要嚴格依法按照程序辦事 許安標:代表法修改采納吸收各方面意見把握三原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解釋為什么要修改代表法 陳斯喜:人大代表任期兩三年一換過于頻繁 陳斯喜:對代表采取強制措施的最終決定權仍在人大常委會 28日上午,中國人大網、新華網、人民網聯合邀請參與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陳斯喜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李伯鈞,與廣大網民就代表法修改的相關問題進行在線交流。陳斯喜說,這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并沒有涉及現行刑法中關于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的修改,“據我了解,在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過程中也從來沒有考慮過取消貪污賄賂犯罪的死刑。” [網友 一個關心國家前途命運的百姓]貪官免死刑是否征求過國民百姓的意見,是否從國情實際出發?我認為貪官免死后,后果不堪設想。一是法律公正缺失,失去民心。二是難以震懾貪官,日后貪官的貪念更強。三是增加監獄人數,增加了執法成本,貪官免死刑,請從國家長治久安、繁榮發展的高度慎重考慮。 [陳斯喜]作為自稱為“一個關心國家前途命運的百姓”的網民,我想他一定是一位非常有使命感的網民。我們國家叫人民共和國,只有大家都來關心國家命運,我們國家才會發展得更好。下面就這位網民所提出的問題做一個回答。我們國家一貫高度重視預防和懲治貪污腐敗,貪污賄賂嚴重侵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須依法予以嚴厲懲處。對貪污賄賂犯罪,我們的刑法已經有明確規定。這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并沒有涉及現行刑法中關于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的修改。據我了解,在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過程中也從來沒有考慮過取消貪污賄賂犯罪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