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碾傷“違章”寵物狗
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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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 姚翔)近日,在濟川小學附近,張先生開車碾傷了一只在馬路中央嬉戲的寵物狗。在寵物狗主人的要求下,張先生不得不答應將狗送至寵物醫院觀察一周,并承擔相關治療費用。 據了解,市民張先生駕駛一輛黑色海馬轎車,行至濟川小學附近,突然一條肥碩的寵物狗竄了出來。張先生躲閃不及,車輪從寵物狗的一條腿上碾了過去。張先生立即停車,借來千斤頂,挪開車輪,寵物狗的主人王老漢急忙跑來將狗抱開。寵物狗走了幾步回到主人的小店,隨后趴在地上。張先生以為沒事了,準備上車離開,不料被王老漢攔住。 王老漢說,張先生必須為此事承擔責任,要走得留下5000元保證金。如果一周后確定沒事便退還。張先生則認為,狗突然沖到馬路中央被碾傷,與他沒關系。一時間,雙方爭執不下。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王老漢承認沒辦養犬證。民警說,沒有辦理養犬證的狗,不能視為當事人的合法財產。寵物狗沖到馬路上被碾傷,主人和車主都負有一定責任,建議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后來,張先生的一位朋友趕到,這位朋友恰好與王老漢熟識。張先生的朋友想出了一個折中辦法:先由張先生將狗送到寵物醫院觀察一周,如果有傷,治療費由張先生承擔,直至治好為止。無奈,張先生只好答應,這才得以駕車離開。 江蘇博誠律師事務所顧偉說,公民養狗必須申辦養犬證,證明狗是自己的合法財產。平時須用狗鏈拴養,外出須由主人牽行。主人須遵守交通法規。符合上述條件被車輛撞上的話,肇事司機承擔所有責任。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則應由狗的主人自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