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方便” 賠了三萬
2010-08-25
瀏覽次數:
大中小
8月21日上午,宣堡鎮胡某將三萬余元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款親手交給了事故受害方李某,當他走出市交警大隊宣堡中隊事故處理室時,自責地說:“都是開車不文明惹的禍。” 7月6日,胡某駕駛一輛牌號為蘇MT435X的轎車行至根胡線16K+500M時,見道路寬闊,視線良好,行人稀少,早就想上廁所“方便”一下的他,便立即靠右停車,準備下車“方便”。就在他急急地打開左車門時,突然一輛同向行駛的電動車不偏不倚地撞到了開啟的車大門的邊緣,致駕車人李某倒地,頭部受傷。 8月20日上午,住院一個多月的電動車駕駛人李某與汽車駕駛人胡某一起來到宣堡交警中隊,在事故處理人員的協調下,胡某一次性賠償李某醫藥費、誤工費合計人民幣三萬余元。 宣堡中隊指導員葉曉祥介紹,交通安全法規明確,車輛在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今年以來,宣堡交警中隊已受理此類案件5起,這類事故往往損害賠償費用高,對于超額部分則需由車主承擔。同時他提醒駕駛人,車輛靠邊停車開啟車門時,非機動車、行人往往從左側通過,一不小心就會引發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