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
20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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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理辦法擬規定: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起草了《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指出,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 什么是現榨飲料?征求意見稿明確,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根據原輔料及加工工藝不同,現榨飲料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采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聲稱為現榨飲料。 除了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征求意見稿規定,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與此同時,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 征求意見稿要求,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征求意見稿還對現榨飲料從業人員作出相關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現榨飲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加辛〖病⒉《拘愿窝椎认纻魅静〉娜藛T,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現榨飲料工作。 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