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控煙條例下月正式施行 辦公室明確禁煙
備受關注的《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條例公布施行新聞發布會。作為廣州控煙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機構的市愛衛會相關負責人在會上透露,目前市愛衛會正與市城管委協調,計劃將全市控煙投訴舉報電話設為12319,即城管投訴服務熱線。條例正式施行后,市民即可拔打“12319”進行相關投訴。
據了解,《條例》對控煙范圍分成兩類:一是禁止吸煙范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等十二類場所,不允許吸煙,也不允許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另一類為限制吸煙范圍,包括經營場所使用面積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75位以上的餐飲場所等四類場所,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劃定區域外的其他室內區禁止吸煙。 另外,基于廣州市內絕大部分條例規定的限制吸煙場所并未設置吸煙區的現狀,市愛衛會表示,條例實施將有1—2個月適應期,讓經營者了解條例內容,并對室內場所進行整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也表示,條例鼓勵限制吸煙場所全面禁煙,將來罰款的標準也可能會提高。 辦公室明確禁煙 對于控煙來說,是否在工作場所禁煙,涉及“煙民”人數非常廣。雖經幾次更改,《條例》最終明確指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公共走廊、電梯以及本單位的餐廳、咖啡廳禁止吸煙,其他區域可以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另外,商場、書店以及金融、郵政、電信等企業的室內營業區域等都被納入禁煙范圍。 鼓勵舉報 鼓勵非煙民制止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廣州市的吸煙率為22.8%,按1000萬人口計算,廣州煙民數量高達230萬左右,控制吸煙場所更是遍布全市各個區域和角落,相較之下,執法力量則明顯不足。因此,如何保障條例真正有效執行成為昨日現場的最大焦點。 對此,市愛衛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愛衛會是協調理事單位,目前設在城管委的愛衛辦只有10個人。不過,條例在制定過程中已經充分考慮了這個問題,愛衛會將接受市民舉報,而且,條例執行更重要的是市民自覺守法。 “12319接到投訴電話之后,我們的工作人員會根據情況將投訴轉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單位,讓他們進行執法。”該負責人表示,通過這個舉報電話,可以有效的整合全市的執法資源。 “因此,遇到違規吸煙行為,我們鼓勵市民舉報,鼓勵被動吸煙者站出來制止。”李力說。 罰款額度有可能提高 《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吸煙,拒不改正的將處以50元的罰款。相比香港和上海,廣州的罰款額度明顯溫和許多,也被認為缺乏震懾力。 對此,李力表示,關于這個標準,在立法上也存在兩難。根據行政處罰法,對個人的罰款在一定數額以下可以當場處罰,超過限額就要當事人去銀行交罰款。但實際上,因為我國的信用體系還有缺陷,如果制定的處罰額較高,會造成無法收繳罰款的難題。 “將罰款額度定在50元的標準,是為了能夠當場處罰,增加一定的可行性。同時,廣州的控煙條例還是立足于教育為主,處罰只是一種輔助手段。”李力說,不過,廣州控煙條例在執行到一定時間之后,處罰額或許會提高。 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發現吸煙違法行為的,可以行使下列權利: 1.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 2.向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勸導吸煙者停止吸煙; 3.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舉報和投訴。 提醒 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吸煙或者攜帶燃著的卷煙、雪茄煙、煙斗,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應當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而沒有設置或者劃定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應當設置無煙客房或者無煙樓層而沒有設置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未建立禁止吸煙或者限制吸煙的管理制度,拒不改正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在戶外設置煙草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并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來源: 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