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假發票 被判半年刑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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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地購買假發票后再出售給我市和鄰近縣市的一些單位和個人,一浙江男子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日前被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半年。 法院審理查明,從2007年下半年到2009年10月間,浙江人陳某在泰興、姜堰、靖江等地通過發放名片招攬顧客,先后向多人出售非法制造的“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建筑業統一發票”等假發票63份,非法牟利5千多元。09年10月31日,被告人在我市進行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捕,在他身上搜查出了部分假發票和用于聯系假發票業務的6部手機。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觸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半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非法所得的5千元一并上繳國庫。這是我市第一例因販賣假發票被刑事處罰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