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他人“詐金花” 當事人李某等人獲刑
2010-02-09
來源:泰興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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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11天之內,李某就伙同他人,假扮成肉販、菜販,竄至泰興市分界鎮、橫垛鎮等地,以談生意為由,先后將周某、袁某等人騙至預先訂好的旅館、浴室,誘騙他們參與早已被做了手腳的“詐金花”,從中騙取他人所輸賭資53700元。 為了成功誘騙周某等人參與賭博,李某等人煞費了一番心機。在周某等人到達前,他們會安排好同伙,假裝在興致勃勃地“詐金花”,以此吸引周某等人的注意力。當周某等人擋不住誘惑,準備參賭時,他們會伺機鼓動,采用多發一圈牌的手段誘使周某等人參與“詐金花”,看到有人想賭但錢不夠時,其中一人會主動上前套近乎,并假裝“好心”借錢給他作賭資。周某等人并不知道牌事先已被做了手腳,幾圈下來,都毫無例外地因牌小輸掉了所押錢款。等他們想退出走人時,李某等人隨即會站出來,要求剛才借錢的人還錢。2009年1月8日,正當李某等人重施伎倆,誘騙他人“詐金花”時,被接到報警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日前,泰興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并以賭博罪判處李某拘役5個月,緩刑5個月,并處罰金11000元。其同伙翁某、呂某等人也先后獲刑。(泰興法院 安文斌 胡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