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頂包作偽證三人被抓
轎車與摩托車發生了碰撞,原本是一起很簡單的交通肇事案件,駕駛人孫某卻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孫某駕車逃離現場后,找來朋友朱某頂包,并找來朋友何某作偽證。元月26日晚上和元月27日上午,三人分別被行政拘留。 據張橋交巡警中隊處理事故的民警介紹,1月12日上午10點多鐘,中隊接到報警稱,張橋湯莊村一條水泥路上,一輛轎車撞倒一輛摩托車后逃逸。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車牌號碼,警方很快找到了車主。車主稱,車子是借給一個朋友開的,警方敦促車主讓駕駛人立即歸案。 張橋交巡警中隊副中隊長黃衛國介紹,1月13日,泰州永安籍朱某伙同泰興籍男子何某一起到中隊,主動承認,該車出事故時為朱某所駕駛。 由于何某提供的證言與朱某的供述完全一致,交警部門以交通肇事逃逸為案由,將朱某行政拘留。誰知,在送往看守所途中,朱某的一番言辭讓交警大吃一驚。 張橋交巡警中隊副中隊長黃衛國介紹,就在將朱某送至看守所的途中,朱某稱該車不是他駕駛的,他是替他們冒名頂替。 朱某供述,他來頂替都是朋友孫某想出來的,當時沒想到會被拘留。 警方立即將駕駛人孫某抓獲歸案并處以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提供虛假證言的何某和頂包的朱某同樣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鏈接】 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現在決定給予你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并處罰款500元。 這起案件中,三名當事人都是20歲左右的年輕人,卻沒有一個人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對,法律意識的淡薄導致的后果,令人深思。 警方介紹,其實事故并不大,后果也不嚴重,只造成了一人輕微傷,兩輛車受損,但駕駛人孫某的逃避心理,導致他的行為一錯再錯。 警方介紹,孫某法律意識淡薄,頂包的朱某和作偽證的何某的法律意識也同樣淡薄。一起簡單的交通肇事案,最后演變成如此荒唐情形,很是少見。 這個春節,駕駛人孫某將在看守所里度過,對他來說,這堂法律課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