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紅星同志事跡材料
張紅星同志現任泰興市司法局濱江司法所所長(原過船司法所所長)。該同志1989年從事司法行政工作以來,始終模范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勤政廉政,開拓創新,一心一意地為人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在本職崗位上創造出了一流業績,贏得了基層干群和系統內干警的一致稱贊。在她的帶領下,司法所年年被評為先進集體,其個人也獲得多項榮譽:2002年被泰州市政府表彰為“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被泰興市政府表彰為“人民滿意政法干警(衛士)”,從2002年起,連續四年被泰興市政府表彰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依法行政先進個人;2005、2006、2007連續三年被評為“泰興市優秀公務員”,2007年被泰興市政府記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泰州市表彰為“十佳標兵司法所長”。年初,在泰州“四市三區”政法系統英模事跡巡回報告的演講,令人為之佩服感慨。該同志主要先進事跡如下: 泰興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 |